博和论坛丨第五届博和法律论坛回顾
第五届博和法律论坛回顾
论 坛
简 介
2014年11月29日,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“第五届博和法律论坛”。论坛的主题为:“改革 机遇 使命——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”。本次论坛,聚集了全国各地司法机关、法学会、高校、律师协会的领导、专家,全国各地律师及媒体代表等共计180余位嘉宾参会,就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的互动关系,展开了热烈的探讨。
若干年后,中国法治史上的今天,其最显著的标签,必将是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及与之相对的各项制度建设。而我们,法律人,正经历着这段历史,并以行动撰写它!
若干年后,中国刑事司法史上的今天,其最显著的标签,必将是人权的彰显和与之对应的辩护权的加强。而我们,辩护人,正经历着这段历史,并以行动撰写它!
2014年,当司法改革的号角响起,当依法治国的序幕拉开,法律人,别再俯首前行!因为,这次,我们真的嗅到了初春的味道。
以下为论坛部分精彩发言
王 协
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
王协局长作为律师行业的领导,对司法改革中律师作用的发挥寄予厚望:
上海律师的刑事律师辩护情况可以说喜忧参半,喜的是上海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总量在逐年的递加和上升,忧的是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率总体上仍显偏低。刑事诉讼正确度和公正度,可以更为直观的反映和检验司法改革的成效,为确保刑事诉讼领域司法公正,需要对原有的司法体制和机制进行一系列改革,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充分保障律师的刑事辩护权。近年来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很多的成因,其中之一就是律师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,律师的意见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。
林东品
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
博和刑事法律服务中心首席律师
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
作为刑辩律师界的领军人物,林东品律师表达了律师界关注改革,推动法治的决心与希望:
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底线。而刑辩律师则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力量,因此刑事司法改革的每个环节,都离不开刑辩律师的高度参与,没有刑辩律师的高度参与的刑事司法改革是不可想象的。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高度关注刑事辩护,如此高度关注刑事司法改革,如此高度关注中国的法治进程。
我们深知中国法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,这就需要各方面的努力探索、切实的实践,无畏的担当,刑辩律师在当中应该责无旁贷。我们真诚期待通过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同行们的广泛努力,为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带去刑辩律师的声音,并就此推动后司法改革时代,刑事司法如何完善开放性思维,推动社会各界对刑辩律师的责任与使命广泛关注,推动刑辩律师更好应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。
刘宪权
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
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
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刘教授从学者角度,就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的关系问题展开了论述:
刑事司法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,而重视与保护辩护权,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,是刑事司法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。以外的冤假错案中,律师往往都提出了比较充分的无罪辩护理由。而正是因为司法机关对律师意见的默示,才酿成了一起起冤案。需要注意的是,司法改革对律师而言,既是机遇又是挑战,改革的大方向,对律师的专业素养、执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同时,如果改革成功,刑辩律师必将是改革的受益者,因此,今天,我们应当充当改革的坚强支持者。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其中必有曲折,甚至会有倒退,方向固然重要,但改革的决心,亦是成败的决定因素。
樊崇义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
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
司法部公证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
作为法学界的泰斗,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的樊崇义教授是司法改革领域的专家,其指出:
刑事辩护律师,在当前社会的变革当中,特别是依法治国决议发表以后,要有新思维、新思想,律师的认识问题,要有新的看法。要结合自己,准确为自己定位。刑事辩护律师是建设法治社会,实践公平正义的主力军,是社会主义法治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。是人权保障事业,特别是监督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主体力量。为应对司法改革后的新环境,律师必然面临三个挑战:一是诉讼结构的变化使控辩对抗加强,律师的地位作用突出;二是侦控一体化后,公、检二方的合力使得律师的对手更为强大;三是主任检察官、审判长负责制和错案终身追究制必将使得庭审的权重增加,律师在庭审中的发挥与案件结果直接关联。此背景下,律师应当做好三个转型:(1)从无效辩护转向有效辩护。(2)从实体辩护优质辩护转向实体和陈述相结合的辩护。(3)从无罪辩护转向良心的辩护。
张 建
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
副会长兼秘书长
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
专职委员
作为一名资深检察官,张建会长以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为立足点,对检察官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期盼,其指出:
检察官在刑辩当中应当具有法律素养。以审判为中心是一个新的理念,但实际上更是一种整合,其不是以某个单位为中心,而是以公检法司为中心。从检察官的历史发展来看,其代表的是国家,是正义的象征。司法改革之后,尤其是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,使得我们的法律基本理念发生了一些改变,人权保障、非法证据排除等要求我们应当形成一种新的法律素养。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之下,司法者对正义的维护和追求,应当以威信而非威风来加以体现。威风只能起到强压的效果,而只有威信才能真正实现顺应司法的效果,这也是检察官责任的一种体现。
苏惠渔
中国刑法学科奠基人
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
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
博和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学术顾问
作为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人,四人帮案的辩护人,苏惠渔老先生的总结讲话充满着深深的嘱托与殷切的期望:
改革是历史的必然,现在不改革没出路,要建设民主法治国家,必须改革。这是一个历史的大潮。机遇对我们历史来讲,我们可以说给予我们更多的压力,更多的工作的空间,使命就是对我们提出了更加新的要求。而司法改革当中,刑事辩护律师,大有可为。我们所倡导的司法改革,到底路在何方?到底有没有希望?应该承认,近几十年来,司法改革,实际上一直是在进行当中。但是像这次四中全会那样,把它提高到党的一次代表大会中的决议还从来没有过。三中全会谈过,四中全会继续再谈,这是一件大事。实事求是地说,我们还是有进步的”。最后,苏惠渔教授满怀希望的说道:“很遗憾我们的路走的很长,但我相信,路在前方,尽管任重道远,我们一定要按这条路走下去!